银行投贷联动能否破解小微科技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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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贷款难,银行在行动。如何破解科技企业特别是小微科技企业贷款难?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课题。
很多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企业和小微企业都抱怨贷款难、贷款贵,可自己又缺乏抵押物、对抗贷款风险的能力差。
很多人抱怨银行贷款对抵押的要求高,但很多小微科创企业是轻资产运营,没有特别充裕的资金储备,抗风险能力比较弱,虽然手握不少先进技术,但名下既没有多少资产,也没有多少抵押物,所以根本无法申请贷款。
如今,银行通过“投贷联动”破解小微科技企业的贷款难,是否是一个未来的发展趋势呢?下面我们以建设银行“投贷联动”为样本进行分析。
一、银行的“投贷联动”需要三方甚至四方的配合才能完成,从而规避了银行不能直接投资股权的法律障碍
银行不能直接投资企业股权是银行进行风险投资的最主要障碍,这也是银行为什么不愿意对风险较大的科技企业特别是小微科技企业进行贷款的原因,毕竟以有限的利率收益对抗无限的高风险是银行无法承受的,而商业银行法又不允许银行直接投资企业和实业,从而银行贷款无法享受贷款企业的高成长成果。
但如果银行的贷款同时,通过第三方股权投资机构进行股权投资,从而实现和分享企业高成长的收益,那么,无论是银行还是第三方机构都能够对冲企业贷款风险,那么,就有可能成为破解企业贷款的重要方式,也解决了企业贷款没有抵押物或者抵押不足的难题。
近日,建设银行在深圳运营“创业者港湾”18个月后,建行集团内子公司建银国际对深圳的一家人工智能独角兽企业云天励飞完成万pre-IPO轮股权投资,从而对“投贷联动”实现了破题。
从实施的案例我们可以分析出“投贷联动”的方式,即信用贷款+选择权投资相结合,操作模式是银行向企业放贷时,附加一定数额的股权认购期权,在约定的行权期限内,可指定第三方按约定价格认购公司股权。
“投贷联动”的模式有两种:
第一种“投贷联动”的模式是贷款申请企业、贷款银行和贷款银行指定的关联投资第三方等三方贷款投资联动模式。银行对企业贷款时附加一定的条件,即银行在约定的时间内,有选择对银行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股权投资的权利,相当于贷款加第三方股权投资的模式,通过股权投资选择权对冲银行的贷款风险。
第二种“投贷联动”的模式是贷款申请企业、贷款企业、担保或者保险机构、贷款银行指定的关联投资第三方等四方贷款、保险或担保、投资联动的模式。银行对贷款企业进行贷款时,第三方担保或者保险机构对贷款进行担保或保险,附加一定的投资选择权即银行指定的关联投资第三方在约定的时间内选择进行股权投资。
这里要解决的关键是银行体制内、或者集团内、或者银行集团子公司有可以进行风险投资的关键第三方,这一点很关键,缺少了这个关键的第三方,投贷联动就根本无从做起。
二、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中银行必须解决的根本性难题:风险评价体系的重建和重构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并不是从今天开始,而试点已经始于年。
年4月21日,银监会、科技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将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部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投贷联动第一批试点。
根据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了开展投贷联动,在政策上允许试点银行设立投资功能子公司与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从而在政策上消除了商业银行不能进行股权投资的障碍。
试点政策发布以后,中国银行等国有大银行,招行、光大、广发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杭州银行、中原银行等城商行均有此类贷款的发布,但一直缺乏落地的案例。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对于小银行来说,要成立投资功能子公司或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重要的是重建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管理体制才是最难的。
银行的一般性贷款,无论是个人贷款还是公司贷款,无论是流动资金贷款还是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本质上都是以风险控制为主。而投贷联动业务的风险体系则是以经营风险为主,这是对银行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颠覆和重建。这是很多银行无法走出这一步的根本原因。
从建设银行的投贷联动模式看,在正式开展业务之前,要解决三个关键问题:如何找企业?专业的团队建设?贷款对象的评价体系确立。同时要解决目标客户群体的定性问题,建设银行聚焦的是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六大未来产业;根据产业定位和中小科创企业的特点单独设计一套审批逻辑和贷款产品,建设银行设立了孵化云贷、科技创业贷聚焦并开发九种“定贷”模式,入园即贷、以投定贷、以订单定贷、以机构增信定贷、以政府补助定贷、以税定贷、以工资定贷、以房地产抵押增信定贷、以专利质押增信定贷。
同时通过“四位一体”评价体系,改变了贷款的审批逻辑,等于是重建和重构了对贷款企业的评价方式,以前对贷款企业的风险评价更注重于现在,是更看重企业的财务指标、抵押物等风险管理和评价方式;而投贷联动对贷款企业的评价则更注重于未来,这是非常大的根本性转变。建设银行在投贷款联动方面建立的“四位一体”评价体系,是围绕企业创新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创投投资、企业行业地位对中小科创企业进行考核。从而对轻资产的科创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如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未来发展潜力成为更重要的标准标准。
三、投贷联动业务方式中贷款企业必须解决的难题:合理地让渡企业未来成长的收益权
以前小微科技企业、高科技成长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根本原因,除了自身的抵押、担保能力弱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不愿意让渡企业未来发展的收益。企业只想通过借款、贷款支付固定的成本,而不愿意将企业未来的发展收益进行必要的让渡。
有的企业坚决拒绝股价制和发行股票,就是不想让自己的企业未来收益与别人分享,从而导致自己的企业失去最好的发展机会。想让别人承担自己的创业风险和发展风险,但是却不愿意让渡自己的发展和成长收益,同时却抱怨融资难、融资贵是不是有失公允或者是非常怎么的想法呢?
因此,对于小微科技企业进行“投贷联动”就是要从思想深处改变以前的那种只想支付贷款利息、甚至连利息都不想支付的想法是非常错误的,没有人一定要为你创业的风险买单却不能分享成长的成果。
当然,一些企业不愿意让渡股权特别是不愿意接受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条件过于苛刻的因素,有的是因为自身无法达到风险投资的标准,更有的是担心风险投资后失去对企业的主导权和控制权,现实中也确实有一些科技企业被风险投资拿走了主导权,从而创业者失去了企业的未来。
但是银行的“投贷联动”中的股权投资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银行的投资公司和银行指定的第三方投资机构并不会对贷款企业的控股权感兴趣,只是对企业未来的成长收益感兴趣,所以,合理地设计股权结构和企业治理结构,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这里的难点是贷款银行指定的第三方投资机构投资股权以后,企业内部经营机构、利益分配机制、公司治理机构都要进一步明确,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和收益。
“投贷联动”作为一种银行贷款的新方式,还可以进行多种尝试和探索,但毕竟已经开了一个头,未来会有更多的银行出现更多的“投贷联动”方式,从而推动科技企业更好的发展。(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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