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提示2022年报编制需关注的会计

年以来,财政部陆续修订或制定了基本准则和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收入、金融工具、租赁、保险合同等十项具体会计准则,目前中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准则以及16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构成。其中,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等三大准则分别于年起分类分批执行,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年仍是进一步巩固提升近年来出台的收入、金融工具、租赁等准则全面实施质量的关键之年。

作为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指引,财政部近几年陆续发布了收入、租赁、股份支付和PPP会计处理等准则或业务相关应用案例,共涉及29个案例,以及长期股权投资、收入、金融工具、债务重组等准则或业务相关的实施问答,共涉及62个问答。近年来新修订或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应用案例和实施问答等在年1月1日及以后生效的准则制度概述如下:

注1: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2号文)对非上市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产品、保险公司等作出了允许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非上市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产品可推迟至年1月1日执行,部分保险公司可推迟至年1月1日执行。

注2:年6月以来,财政部会计司在咨询留言栏目回复了多项准则执行过程中的实务问题。

一、《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32号)

年12月26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32号),就年年报工作相关事项做出了要求。通知指出,年是进一步巩固提升近年来出台的收入、金融工具、租赁等准则全面实施质量的关键之年。通知要求,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不得对外提供不同口径的财务报告,不得编制或提供不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信息。上市公司应当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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