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业火力全开支持自贸区自贸试验区

重庆银行业火力全开支持重庆自贸试验区发展。

年12月6日,两江财经查询到,作为重庆第一家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命名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重庆自贸试验区分行)高管任职资格已正式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12月5日,重庆银监局公开一系列任职资格批复,交行重庆自贸试验区分行高管全部亮相。

根据重庆银监局公开的《关于孟曦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相关规定,经两江银监分局审核,孟曦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与此同时,交行重庆自贸试验区分行的其他高管任职资格亦获通过。

1、重庆银监局公开《关于肖彬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相关规定,经两江银监分局审核,肖彬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2、重庆银监局公开《关于张又丹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相关规定,经两江银监分局审核,张又丹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3、重庆银监局公开《关于袁晓莉同志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相关规定,经两江银监分局审核,袁晓莉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4、重庆银监局公开《关于宋轩任职资格的批复》,根据相关规定,经两江银监分局审核,宋轩具备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其拟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两江财经注意到,根据重庆银监局公开的《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幸福广场支行升格并更名的批复》,根据有关规定,同意交通银行重庆两江幸福广场支行升格并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管理。

交行重庆自贸试验区分行接受两江银监分局监管。

两江财经注意到,金融主管、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支持重庆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火力全开地助推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

1、年7月4日,重庆银监局公开发布《关于印发简化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机构和高管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全面放宽银行入驻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相关条件。

上述《实施细则》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内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分行以下(不含分行,不含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分支机构。

重庆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增设或升格银行分支机构,不受重庆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网点规划限制。

重庆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变更、终止分行以下分支机构,无需报经监管部门事先审批,实行事后报告制。

自贸试验区内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分行以下分支机构高管人员,其任职资格无需报监管部门事先核准,免于参加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实行事后报告制。拟任职机构的上级管辖行(法人、市级机构或被授权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在内部任命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银监局或所在地银监分局报送报告材料。

2、年10月30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出探索贸易结算便利化创新等36条金融创新举措。

上述《指导意见》主要涉及八个方面:简化跨境收支管理,提高跨境结算效率;创新跨境结算管理方式,支持新兴业态发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降低汇率风险和汇兑成本;拓展跨境投融资,支持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结售汇管理,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

在上述8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中,有4条属于重庆自贸试验区独有:一是支持自贸区开展适应内陆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服务贸易等多种贸易业态的结算便利化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探索加工贸易项下资金收付轧差结算等业务创新。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要素市场开展代客集中收付、境内外汇划转等业务,推动跨境现货交易业务发展。三是推动商业保理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跨境保理业务,重点支持中小外贸企业跨境结算。四是推动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标准化运单,并完善提货、登记查询及增信等相关配套机制。

3、年11月13日,重庆银监局发布《关于试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的通知》。

银行业金融机构拟通过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试验平台进行先行先试的各类非行政许可类新产品(业务),可适用于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

业务范围包括三个领域:一是现有准入监管法规未覆盖的领域;二是现有准入监管法规虽覆盖但规定不清晰的领域;三是符合实体经济需要和金融政策导向但尚无操作细则的领域。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监管互动机制,申报相关创新业务,经过监管评估后,可有条件地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年6月末,重庆自贸试验区共有银行业经营机构家,较挂牌前增加11家。

重庆自贸试验区上述银行机构中,法人及市级分支机构51家,占重庆市机构总数的45%;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资产负债规模分别达3.88万亿元、3.72万亿元,占重庆市银行业比重超过70%;跨境信贷余额43.9亿元、跨境担保余额.56亿元、离岸银行资产总额32.29亿元,自贸试验区跨境支付结算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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