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与投资有关的相关费用会计处理
针对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一直让人恨得牙痒痒,只要一个细节没有考虑到,就会严重失分。因此,我将这些点滴的小知识总结出来,让我们一起攻克这个关卡。
一、应收利息
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债权投资,也无论将取得的债权投资作为何种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确认为应收利息。
二、相关费用
(一)直接相关的费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直接相关的税费计入投资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直接相关的税费计入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直接相关的税费计入成本。
4.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直接相关的税费计入管理费用。
(2)非同一控制,直接相关的税费计入管理费用。
(3)不形成控股合并,直接相关的税费计入成本。
注:形成控制均计入管理费用,不形成合并计入成本。
(二)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发行债务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计入应付债券初始确认金额(其中债券若为折价发行,该部分费用增加折价的金额;若为溢价发行应减少溢价的金额)。
(四)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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