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得融资如风险

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与政府相比,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除了能提供必要的资金补给外,还能给予企业起步经营所必需的管理指导,参与到企业的建设过程中去,能够切实解决初创期、发展期科技型企业的燃眉之急,是企业获得市场开发融资的不二之选。

1.机构概况

创业风险投资属于金融中介机构行为,是指一方面通过私募方式向投资者吸纳充足资金,另一方面则将所吸纳到的资金,无抵押、无担保地提供给创新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孵化项目、科创成果转化项目、内部经营管理等活动的一种新型投融资机制。受限于年的行业整顿,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均呈现出一片低迷的景象,使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和管理资本总额增长速度也逐渐放慢。

若从创业投资风险机构的资本来源来看,国有独资机构、民营投资机构、政府引导基金以及其他财政资金是我国创投机构的主要来源。其中,对于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来说,其风险投资主要来源于国有独资机构、政府引导基金、其他财政资金等为代表的政府资金;而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则一般通过民营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即可满足自身的创业风险投资需求。

2.投资阶段

企业的生命周期一般可划分为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重建期五个阶段。通过创业风险投资金额在这五个阶段的分布占比可以发现,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均呈现出明显的投资前移特征,即资金集中投资于处在初创期和发展期的企业上。尤其是年,仅初创期和发展期两个阶段的企业就占据了全国84.27%的创业风险资金投入,使得新兴企业最大限度上借力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实现了自身的不断壮大。

3、投资领域

随着创新驱动理念的不断推进,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将投资重点由传统产业,逐渐转向医药保健、IT服务业、软件产业、网络产业、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年,我国传统产业领域的创业风险投资占比呈现波动下降趋势,而高新技术产业却一路波动上升,于年首次超越传统产业占比,并且将这份优势一直保持至今。由此看来,目前我国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更偏好于将初创期、发展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作为投资对象,正逐渐发展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建设的有力推手。

二、银行金融机构

在政府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金融支持之下,科技企业顺利度过了艰难的技术研发、市场开发阶段。与此同时,企业核心竞争力日益凸显,内部管理趋于规范化、标准化,银行金融机构逐渐开始愿意为其进一步的规模扩张计划提供贷款支持,银行的金融支持对于处在发展期、成熟期的科技型企业来说,恰如久旱后的甘霖,弥足珍贵。

1、科技信贷概况

因为我国不曾公布过银行金融机构的科技信贷相关数据,因此,本文特选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年末负债数据,对近十年的全国科技信贷概况加以描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年,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年末负债额大致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经过了年的小幅下降后,负债额的增长步伐更显强健,年均增速保持在19.71%,代表着来自科技信贷愈发有力的金融支持。

2、科技信贷模式

近年来,我国银行金融机构一直在积极探索科技银行的运营模式,不断创新科技信贷的融资模式,只为了能够更好贴合科技型企业的发展需求。

(1)运营模式

关于科技银行的运营模式,主要包含国有模式、商业银行支行模式、股份制银行模式三种。目前,我国科技银行的运营方式以商业银行支行模式为主,通过在现有的商业银行中开设科技支行或科技企业信贷部的方式进行运营。截至年底,全国共有商业银行科技支行家,广东、江苏、浙江三省的科技支行数量大幅领先。

(2)融资模式

关于科技信贷的融资模式,我国银行金融机构更倾向于既能吸引多元社会资本,又能有效分担所受风险的合作方式,主要有风险补偿资金池融资模式、投贷联动融资模式、银保互动融资模式、联保联贷融资模式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这几种。

A.风险补偿资金池融资模式

风险补偿资金池是由银行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实现的一种创新融资模式。风险补偿资金池由政府所拨的风险补偿基金构成,用于支付银行金融机构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贷款时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风险补偿资金池融资模式以“科贷通”为代表。所谓“科贷通”即银行金融机构事先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在保证一定业绩的前提下,约定当接受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没有能力如期偿还科技信贷时,政府需取用风险补偿基金全额弥补银行金融机构损失的一种信贷产品。

B.投贷联动融资模式

投贷联动是由银行金融机构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实现的一种创新融资模式。顾名思义,投贷联动代表了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之间的双边融资联动,将“股权+债权”的融资构想从理论转变为实践。年,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使得投贷联动融资模式应运而生。在投贷联动模式下,科技型企业可大致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正被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另一类则是未被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

C.银保互动融资模式

银保互动是由银行金融机构与保险机构合作实现的一种创新融资模式,实现了科技信贷与科技保险的有机集合。银保互动融资模式以“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为代表,“履约保证保险贷款”利用保险机制在银行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之间架起桥梁,使得从前由于科技主体独具的“核心业务价值驱动”特性所引发的信用风险,在当下能够得到切实的缓解。

当科技型企业出于某些原因不能按时还贷时,保险机构需替代其将贷款按时归还给银行金融机构,并随后享有对科技型企业的代位追偿权。即将债权关系双方由银行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企业,转变为了保险机构与科技型企业。银保互动模式的出现有效实现了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转移,为科技型企业能够获得更多优质的科技信贷奠定坚实基础。

D.联保联贷融资模式

联保联贷是既无需经过担保机构,也无需进行抵押、质押的一种创新融资模式。联保联贷模式常应用在小型企业的融资过程当中,而科技型企业因其与生俱来的“轻资产”、“难担保”特性,更是逐渐成为了联保联贷融资模式推广的肥沃土壤。科技信贷中的联保联贷运用需先由3-7户科技型企业组成一个联合担保小组,联保小组协商好贷款金额后,再共同向银行金融机构提出授信申请,最终获取到支持自身发展的信贷资金。

同时,该模式中组内的各企业成员之间需进行相互担保,并对小组整体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效提升了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偿还率。考虑到联保小组的成员大多会集中在同一行业或领域内,如此的高集聚性将会导致银行金融机构面临相应的经营风险,但同时不得不承认的是,联保联贷的融资模式能在极大程度上破解银行金融机构与各贷款企业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也为资源最优配置目标的实现夯实了基础。

E.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科技型企业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以获取银行信贷资金的一种创新型融资模式。该融资模式利弊共存,其“利”体现在了对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特性的充分考虑上,化解了抵押财产不足给企业带来的融资困境;而“弊”则体现在了知识产权定价难、价值波动大、评估担保成本高的三大难题上。

因此,时至今日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银行金融机构寻找出发展的突破口。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市场推动型、政府承担风险型、政府推动型三种。相比之下,市场推动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优势更加明显,为我国科技信贷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而作为变相政府主导融资模式的政府承担风险型和政府推动型,由于缺乏市场机制的有效引导,试图仅凭非专业的政府和银行金融机构,去替代专业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进行贷前调查,导致其在实施过程中极易出现难以全面把控风险、助长政府的腐败势力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从而阻碍了银行信贷的合理分配。



转载请注明:http://www.duanmaomaos.com/tzyhls/545360.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