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内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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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美弛私董会1群、私董会2群以及美弛财富各群财商家人问好。
上一期,我们从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偏好或者某单只私募基金风险偏好的角度选取适合自己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这一期呢,我们从基金管理的角度分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风险指的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募集成立后,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运用投资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过程中,由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及政策规定或管理水平低下所造成的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具体而言,私募基金管理风险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1、基金管理人挪用基金财产的风险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根本上属于一种信托关系,众多投资人将资金汇集到一起,交给基金管理进行资产管理,实现保值和增值的目的,因此,基金财产属于全体投资人,不属于基金管理公司。因此,基金财产不属于基金管理公司的财产,严格禁止挪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公司应该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基金财产和管理公司财产分离的制度。
2、基金与基金管理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的风险
为充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确保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基金资产所进行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投资人的利益,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应该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基金资产从事关联交易的时候应该遵循公司的关联交易制度,有些公司管理混乱就容易出现关联交易损害投资人利益的情况。
3、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经理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风险
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担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基金管理公司并不具备基金管理能力,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或者高管挂靠的原因取得管理人资格,实际上高管并不具备管理能力,甚至没有基金从业资格。因此,投资前要审核该投资经理是不是具有投资经验和基金管理从业资格。
4、基金管理公司未建立风控和内控制度,或虽建立但未有效执行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的风控和内控制度是保证基金公司合法合规运作的基础,是保障投资人资产的投资风险有效控制的基础。有些基金管理公司未建立完善的投资业务内控和风控制度,或虽建立了相关制度,但实际工作中未有效执行制度的规定,容易造成基金出现风险。因此,一定要选择具有充足管理经验和投资经验的基金管理公司。
5、基金管理公司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的风险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政府规定,严谨金融类机构开展资金池类业务,投资资金并须对应实际的投资标的,不能脱离对应投资资产的实际收益率分离定价不能依靠滚动发行来进行流动性管理,造成同一系列后续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与前期发行资产管理计划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比如,现金管理计划每日开放,短期理财计划每月开放或者每季度开放,但是投资标的非标专项计划存续期都在一年以上。为了应对开放需要,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对非标专项计划进行内部交易,短期理财计划滚动发行,从而互相拆借流动性。
通过今天的分享,大家可能会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这么多,为什么还要进行这样的投资呢?实际上呢,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只是有些投资的风险你不知道,或者视而不见。根据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人投资前必须进行风险揭示。所以,这一种投资方式你可以通过风险揭示和专业知识得知该投资的风险,理性地选择投资基金公司和投资基金,并合理的进行资产配置。
期望大家在投资过程中合理运用,充分把握风险,获得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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