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历史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历史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具体表现:发行监管、发行方式、发行定价。 (一)发行监管制度的演变1.发行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政府主导型的,即核准型(我国);一类是市场主导型,即注册型(美国)。2.演变过程: (1)行政审批制度:年之前采用行政推荐的办法,对发行规模与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 (2)股票发行核准制度: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向市场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年12月2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年2月1日实施。 所谓上市保荐制,是指由保荐机构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承担上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荐制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4)年8月14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于创业板推出,年4月14日修改,6月14日实施。 新增内容:年6月,《完善新股发行指导意见》第一阶段思想改革:完善询价申购、优化网上发行、网上单个设限、加强新股认购。年10月《深化新股发行指导意见》,完善报价和配售机制;增强信息透明度,强化对询价机构约束;增加承销与配售的灵活性,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 注意两个指导意见的区别和时间,不要弄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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