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落地七大要点看券商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财联社(上海,记者卢丹)讯,经过多轮征求意见,《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终于来了,至此证券公司进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10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这是中证协为完善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证券从业人员道德风险,推动建立行业声誉约束机制,维护证券行业形象和市场稳定的重磅举措。
《指引》共五章,三十五条,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声誉风险的定义,二是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及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三是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四是工作人员声誉约束及评价机制,五是加强自律管理。
沪上大型券商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人员表示,《指引》的内容很全面、很深入、很专业,把声誉风险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而且轻“罚”重“引”,引导券商更全面、更科学地进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财联社对《指引》的内容进行了细致梳理,整理为七大要点。
要点一:明确声誉风险及声誉事件定义
《指引》首先全面定义了声誉风险,将证券经营机构行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相关行为形成的声誉风险纳入管理范畴。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证券经营机构行为或外部事件、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职业道德、业务规范、行规行约等相关行为,导致投资者、发行人、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媒体等对证券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证券公司重大损失、证券行业声誉损害、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要点二: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
《指引》明确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全程全员、预防第一、审慎管理、快速响应四大原则。
《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将声誉风险管理贯穿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经营管理的所有领域,主动识别并防范声誉风险,强化对声誉风险及事件的审慎评估和判断,并能够及时报告、主动应对和积极控制声誉事件,防止一般声誉事件升级为重大声誉事件。
中证协将对证券行业声誉风险管理进行指导,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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