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6家企业共计发行
北京白癜风哪个最好 https://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bdf/来源:证券时报网2月9日,证券时报记者从市场人士了解到,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6家企业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低碳减排领域,并对碳中和债给予专项标识。业内人士表示,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其推出将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以资金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活方式等方面向绿色低碳转型。并有助于促进国际国内绿色金融标准融合,通过碳中和债吸引境外社会责任投资人。近年来国内外绿色债券蓬勃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绿债发行国,未来我国绿债发行或将进一步提速。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胡昆对记者表示,预计今年开始,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将会迎来突破性增长,未来5年内绿债市场的复合增长率或将达到30%以上。6只碳中和债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超万吨据悉,首批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64亿元。项目募投涉及多个领域,其中风电项目4个,水电项目4个,光伏项目2个,绿色建筑1个,均为低碳减排领域。根据评估认证报告,6只碳中和债对应支持的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69万吨,可节约标准煤.79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硫2.09万吨,对应项目碳减排效果较为明显。首批项目涉及的主承销商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6家,第三方评估机构为联合赤道、中诚信绿金、绿融投资等3家。据胡昆介绍,此次发行,中行设计并引入了立体化的“绿色配套机制”,一级市场承销方面,积极向投资人推介并获得了多元化市场订单,引进境外投资机构参与投标并成功配售;二级市场做市方面,向市场提供全面做市报价服务,为债券提供充裕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同时向中债推荐将此次发行的债券纳入“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活跃市场交易,增强债券流动性,扩大市场影响力;债券投资方面,作为绿色投资人,积极参与首批项目投资。记者了解到,在当前市场资金面“紧平衡”环境下,票面利率均好于发行人预期。债券受到保险、银行、理财、基金、证券公司等多类型投资人踊跃追捧,引进境外投资机构参与投标并成功配售,全场倍数分别达到2.72倍、2.75倍、2.44倍,充分展现“碳中和”概念对投资机构的较强吸引力。碳中和债机制上有何特别安排?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主要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胡昆表示,碳中和债券是今年以来国内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这一战略目标,在绿色债券领域下的又一次创新尝试,是银行间市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其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相较一般绿色债券,碳中和债涉及的范围更为集中,将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更加契合“30?60”的目标和理念。据交易商协会介绍,相比于其他类型的债务融资工具,碳中和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等低碳减排领域,相比绿色债券用途更为聚焦。碳中和债募投项目需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且聚焦于碳减排领域。二是碳中和债需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报告需对二氧化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定量测算。按照“可计算、可核查,可检验”的原则,碳中和债发行企业均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三是加强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每半年披露碳减排效益相关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透明度。企业承诺每年4月30日和8月31日之前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定量的碳减排等环境效益相关内容,强化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发展碳中和债还有哪些挑战?近年来国内外绿色债券蓬勃发展,根据彭博“全球绿色债券原则”榜单,年至年间,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3%。截至年,全球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已达到创纪录的超过亿美元。我国也于年迈入全球第二大绿债发行国,并成为国际上绿色金融发展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境内绿债方面,根据wind统计,至年间境内绿债发行规模分别为.91亿元,.50亿元,.65亿元,.49亿元,.24亿元,整体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不过,未来绿色金融在中国的发展还面临着投资人群体建立、境内外标准统一、整体绿色金融生态建立等诸多挑战。胡昆认为,目前绿债境内外准则具有一定差异性,国际投资者对于国内准则接受程度受限,从而制约投资人进入国内市场,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绿债在境内的发展。例如,境内绿债规则主要由央行、发改委、绿金委等制定,在标准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统一和协同。同时,与传统债券业务相比,绿色债券涉及项目遴选、规则解读、评估认证等环节,随着绿债市场的迅速扩容,需要更多的专业机构参与,需要不断完善整体绿色金融生态圈的建设。交易商协会则表示,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持续跟进首批碳中和债存续期信息披露情况,定期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核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低碳减排领域,发挥好首批项目的市场引导和示范效应,推动更多碳中和债项目落地。此外,加强与国际组织沟通合作,进一步明确碳中和债相关工作机制,引导市场规范操作,保证碳中和债相关标准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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